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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对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年度审验和甄别工作

  为加强残疾人机动车管理,净化甘井子区交通环境,优化城区发展环境,按照甘井子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总体安排,区交警大队、区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从即日起对2007年核发的《甘井子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证(副证)》以及相关证明进行审验和甄别,此项工作到5月末结束。
  审验和甄别的具体内容包括:为辖区所有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车核发统一标识(类似于机动车检车标识);为2007年核发的《甘井子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证(副证)》进行审验和甄别,粘贴审验标识;为2007年对相关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员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验和甄别,粘贴审验标识。
  对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年度审验和甄别的目的是:坚决取缔正常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轮车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使用非区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办公室制作的《甘井子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证(副证)》及相关证明;坚决杜绝以残疾人名义申请放行正常人驾驶的三轮车被扣留车辆。
  区交警大队、区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决定今后每年核发一次残疾人机动车统一标识,实行对残疾人驾驶员动态管理,并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机动车的管理程序,其基本程序是:一、对非法营运的残疾人驾驶员,由交警大队扣留《甘井子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证(副证)》或证明,在副证或证明上做违章登记,并开具违章通知书;二、残疾人驾驶员携带区交警大队开具的违章通知书到区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做违章登记,区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办公室出具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违章登记确认回执;三、残疾人驾驶员携带区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办公室出具的残疾人交通管理协会违章登记确认回执、违章通知书到区交警大队违章办接受处罚,领回《甘井子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证(副证)》或证明;四、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被扣《甘井子区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证(副证)》或相关证明三次以上被扣留车辆的,按区“三车”整治车辆放行审批程序接受处理、办理车辆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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