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井子区政府残工委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情况
|
|
市政府残工委: 根据残工委《关于对〈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执行情况进行终期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终期检查内容,现将甘井子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导作用加强,协调、检查、督导到位 “十五”期间,甘井子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甘井子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利用区残工委换届的机会,进一步选强配齐残工委队伍,将优秀残疾人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熟悉残疾人工作的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吸纳进残疾人工作协调 委员会,使区残工委在人员数量、结构、层次等方面更趋合理,更有利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甘井子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残工委着力提高残疾人事业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对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加强两级残联的组织建设,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康复服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带动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在各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残工委委员,主动了解残疾人工作发展现状,从所在部门做起,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掌握残疾人的需求,以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为已任,做残疾人可信任、能依赖的知心朋友,检查、督导残疾人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解决残疾人现实生活中的难题,使我区的残疾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工作措施得力,超指标完成任务 甘井子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随着大连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由其它区搬迁到甘井子区的残疾人逐年增加,为确保《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在甘井子区全面落实,区残工委每年都派专门的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残疾人现状和需求趋势,及时修改完善工作措施,按照市残联的工作部署,结合区内残疾人的实际,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在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年年都超额完成,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我区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区”。 —— 残疾人康复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形成了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100%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310例,肢体残疾矫治手术125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148例;为低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视器36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720名;聋儿早期干预8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95名;推行“ 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 ”的模式,广泛开展精神病防治普查工作,精神病患者检出率 6‰,检出病人数4710人,监护率90%,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在0.5%以下。2005年,在辽宁白内障无障碍省光明行动表彰会上,我区被省政府授予“先进区”称号;同年,在大连市无白内障市光明行动表彰会上,区残联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 加大对残疾人的教育投入,扶助残疾人接受教育。区政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协调各方力量,筹资一千多万元兴建了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对盲、聋、弱智三类及脑瘫、自闭症等残疾少年儿童进行早期干预,保证了这些残疾少年儿童都接受教育,到相应的学校读书,为他们日后的生活奠定了基础。每年甘井子区残联都严格按照《大连市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人大学生暂行办法》要求,审核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各种手续,使她们领取应该享受的助学资金。 —— 残疾人就业渠道拓宽,就业率提高。我区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在摸索中走出了一条稳步发展、不断创新的路子。五年来,新安置残疾人就业792人。截止2002年底,全区城乡有劳动能力的6800名残疾人(城:4081农:2719),已有6518人就业或从业,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98%,农村残疾人从业率达93%;综合就业率已由过去的91%提高到95%。五年来,区残联通过自办、委培、联办的形式举办各种培训班135期,共培训残疾人3000余人次,使残疾人在自强中奋发、向上,永不言败,经培训后就业的残疾人相当一部分已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2002年,我区被授予“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区”称号。 —— 残疾人扶贫工作扎实有效,社会保障工作到位。甘井子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把残疾人作为辖区扶助、服务的重点,采取特殊政策,运用特别方式,予以特别扶持。通过政策扶持、帮包带扶、临时救助,以及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使100多户残疾人贫困家庭摆脱了困境。1964名特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帮困卡待遇。7000多名残疾人家庭生活达到当地中等以上生活水平,其中50%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目前,已有6000多名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全区193名具有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就业能力及就业要求并且目前没有就业的残疾人,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全市统一使用的《失业证》。2002年,我区被辽宁省授予“爱心2000年—— 捐资助残”先进单位。 —— 残疾人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和《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甘井子区先后编制实施了《甘井子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出台实施了《甘井子区社区残疾人保障扶助细则》,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指定1个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五年来,共代理残疾人诉讼的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免收律师费用2万多元,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 —— 残疾人组织建设巩固发展,工作力度加大。区政府残工委调整充实,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对残疾人事业倍加关爱,特事特办。各镇、街残联专职理事长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代表、管理与服务的职能作用。158个村、居委会都成立了基层残疾人组织——社区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了130名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改变了过去残疾人工作单一的由街道残联统管的格局,各社区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实行了微机管理,对辖区残疾人底数清、类别清、需求清。各专门协会活动经常,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参与社会的能力和品位。2003年我区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 —— 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广泛、深入,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是一项扩大影响、打动人心的工程。五年来,甘井子区残联与基层互动,发挥网络优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抓住残疾人节日、《残疾人保障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果、残疾人的自强精神以及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红领巾”和“青年志愿者”助残形成规模。区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体育馆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在各社区的活动室内有残疾人活动的空间。每年不定期开展残疾人小型趣味性文体活动,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机会。每两年甘井子区举办一次全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一次残疾人文艺汇演,全区残疾人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参与社会、回报社会的热情高涨,为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区盲人运动员李强在2004年第十二届雅典残奥会上勇夺一枚金牌、一枚银牌。 ——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甘井子区残联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的大局出发,为每名工作人员配备了性能优越的电脑,每年都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微机知识(包括新配备的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掌握电脑操作的基本技能,实现了微机联网办公,使用全市统一的残疾人登记系统软件,将残疾人情况纳入微机管理,有效地提高了统计管理与数据的电子化管理,保证了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 基础设施发挥功能,无障碍环境大大改善。我区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五年来,接纳康复功能训练、职业教育培训及文体活动的残疾人3000多人次。其中开设的弱智儿童学前教育培训班和脑瘫儿童康复班,收训残疾儿童128名,现已有52名智残儿童进入了正常小学的特教班就读;分期分批轮训在岗残疾人职工1375名,培训岗前残疾青年156名,已推荐上岗128名,经培训的残疾人82%得到就业,减轻了家庭的负担,康复中心为残疾人参与社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改善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的条件,区政府通过市场化运作,投资1000多万元,将位于华南广场附近的一处四层楼,内外全部按照无障碍规范设计进行彻底改造,更名为甘井子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于2004年7月将残疾人康复中心全部搬迁到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中心在面积、条件、功能、无障碍设施上较原中心有很大改观,实现了无障碍,方便了残疾人进出,完全体现了“残疾人之家”的人文关怀。2002年,我区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被授予“辽宁省先进残疾人之家”称号。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一方面注重建设残疾人生活软环境无障碍,注重残疾人自身文化素质和自身修养的提高;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确保了全区新建、改建工程和道路实现无障碍设计规范。2005年,我区残联、教育局被市政府授予“大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政府被市政府授予“大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工作先进单位。 三、务实查找不足,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甘井子区残工委始终坚持定期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适时修订工作程序,形成了一整套保证残疾人工作务实、高效的措施: (一)、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对适龄、适学(有求学能力)残疾青少年在落实普九教育的基础上,以政策保证普及高中、中等教育,保证残疾人高考入围的考生入学率100%,从根上提升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 (二)、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投入。从政府匹配、社会集资与残疾人自身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全方位的“康复援助工程”,使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功能恢复,融入社会,自食其力。 (三)、有效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问题。城街在保证政策性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要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保护型岗位”(书报亭、街面小百货亭、各种修理门市摊点等等),使适合这部分工作的残疾人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农村镇街,把残疾人的生产问题与产业结构调整捆在一起进行,残疾人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按现代农业的模式,将残疾人组织起来,走“产业化、牵动式、集约化”的道路,使其尽快摆脱高强度劳动,低水平产出的困境。 (四)、研究和探讨残疾人社会保障新模式。从政策保障,适时扩大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面,提高低保标准,将无能力自我发展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使其随着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对家庭已无能力供养的,以兴办“家庭供养院”和兴建集中供养机构的方式,保证其生存的权利。 (五)、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就地、就近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解决残疾人问题,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社区在对残疾人的所思、所想、所需、所做了如指掌的基础上,做到能到家里解决的问题不出门;本社区辖区能解决的问题不出街;同时,积极为残疾人开辟适合其特点的文化娱乐场所。 (六)、树立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扶残助残社会大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新残疾人观,变过去一般意义上“同情和怜悯”心理为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的与生俱来的生存权利,人人为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目标献策、献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
|
|